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相关条款及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的规定,本间高尔夫有限公司董事会已成立以下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各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即独立非执行董事卢伯卿先生、汪建国先生及徐辉先生。卢伯卿先生为审核委员会主席,并为我们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拥有适当专业资格。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阅及监督本集团的财务报告程序及内部控制系统、监督审核程序、审阅及监察本集团的现有及潜在风险,以及履行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及责任。

职权范围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有三名成员,即汪建国先生、徐辉先生及左军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汪建国先生为薪酬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制订及审阅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及结构,以及就雇员福利安排提供推荐建议。

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汪建国先生及卢伯卿先生)以及一名执行董事(即刘建国先生)组成。刘建国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就本公司董事的任免向董事会提供推荐建议。

职权范围

董事会成员名单与其角色和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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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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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提名人士参选董事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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